我爸爸打電話給我說:“我們請大家來札幌喝酒吧。”酒會是可以的,不過這個人有個壞習慣,喝醉了就到處亂跑,還跳啞劇,我覺得有點不爽。 ……我去的時候,果不其然,酒會上一片混亂。不知不覺間,姊姊和爸爸都聚集到一起了,札幌一團亂,總共有98個人,啤酒和威士忌在我頭頂飛揚,有醉酒的人在跳遠,還有人從不知道什麼地方拿出TENGA自慰。然而,我同樣感到內疚,因為當我看到那個場景時,我笑得很厲害。最後,我自己記得在北新地喝了7瓶啤酒和9杯威士忌,感到興奮和寒冷,但除此之外我不記得任何事情了。 ……當我第二天早上醒來時,我獨自睡在東京的一家酒店裡,赤身裸體,儘管我應該在札幌喝酒。而且,我的錢包裡還有幾張更漂亮的萬日元鈔票。這是一個充滿精彩表演的夜晚。不,我不記得了。